10.3969/j.issn.1672-433X.2016.06.033
魏晋南北朝清商乐署考论
清商乐署是魏晋南北朝以迄隋唐乐府制度史上最重要的音乐专署机构之一.曹魏始建清商乐署,置清商令、丞.西晋泰始间清商、太乐、总章、鼓吹乐四署并立,职官体制渐趋完备;东晋以后清商乐职官,或置或罢,出现了太乐、鼓吹兼掌清商乐事的局面.南朝刘宋重视后宫清商职官制度建设,反映了清商女伎在这一期的发展与繁荣,尤其至梁代武帝精通音律,锐意改制,清商官署职官建制完备.自晋室南迁后,江南吴声、荆楚西声等江南声伎涌入南朝宫廷,成为乐府文艺繁荣的主要力量.北魏虽有清商乐类,却不见清商官职.北齐朝野胡风盛行,虽然建立清商部类制度,却难掩清商乐类衰微的趋势.西魏、北周之际宇文泰依《周礼》定官职,既建北周,改立乐部,清商乐盖为大司乐以及乐部职官兼掌.考察魏晋南北朝时期清商乐署及清商乐官的设立、建置、功能、规模及其在历代的沿革与变迁,对梳理清商乐类在这一时期的承继、传播、流变与影响具有重要的意义.
乐府、清商乐、清商署、魏晋南北朝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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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7.226
2016-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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