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33X.2014.04.023
国企董事薪酬激励控制权的公司治理配置进路
金融危机以来,董事、高管薪酬激励失范已引起各国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我国现行国企董事、高管薪酬激励控制制度已导致了激励机制的严重扭曲,改革董事、高管薪酬激励控制权已势在必行。当前我国国企董事、高管薪酬激励改革的方向却偏离了国企公司治理的特质。通过改革公司治理,应当将国有企业董事的薪酬标准决定权列入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和国有企业监事会共同行使的法定职权,以取代西方国家和我国当前通行规定的由公司股东会或由董事会确定董事和高管薪酬水平的权力,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公司治理、董事、高管、薪酬激励、权力配置
D922.291.91(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公司治理的非正式制度依赖与变迁研究”11YJA820061。
2014-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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