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33X.2013.02.015
制度均衡:边疆多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的基础
利益的实现方式决定着政治认同的对象,国家认同的生成源于法律制度对社会资源再分配的主导.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中,国家认同应在政治认同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在目前中国某些边疆多民族地区,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出现了错位,其根源是相关制度出现了权利型失衡和义务型失衡,重新恢复制度平衡也就成为重塑国家认同的必然选择.重建制度平衡的目的是建立强国家认同与强民族认同,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正义,核心是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统一,关键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保障是司法审判独立于民族身份.
制度均衡、边疆多民族地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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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3.0(国家行政管理)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间权力网络与边疆多民族地区的治理"11YJC850036;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政党宣传与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CSQ10017
2013-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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