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与各民族的共生互补——兼论“第二代民族政策”
“中华民族”是中国民族学人类学以及研究中国民族现象的一个核心概念,对于中华民族这样一个共同体而言,与中华民国不一样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延续了“中华”这一象征性表达的基础上,还通过具体的政策、法令和措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总体性实践着“多元”的平等、团结和发展,从而把中华民族总体性存在从自在的形态转向了自觉的存在.这种转变意义的内涵在于:中华民族主体在象征秩序的合理性调适及介入下,实现了民族自在实体和自觉实体之间的统一.近几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的市场规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东部发达地区对西部民族地区的技术和人才援助,加大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技术人才的培养,促使民族发展模式由连续共生的模式向一体化共生模式演变,民族共生介质的多样性和互补性更加明显.中华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的一体化共生模式已经基本形成.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共生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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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3.0(国家行政管理)
2012-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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