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与完善的理论思考
地方自治作为现代国家的民主制度和地方治理形式,可以有效克服中央集中管理的弊端,提高地方治理的效率,保护地方的利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框架,保障聚居少数民族享有自治权利和自治权力,维护自治地方各民族的利益,且自治地方各民族都享有民主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虽有各民族共同参与管理的现象,但主要基于人民共和体制和现代民主制度而存在和发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制度资源,通过多样的民主形式,保障自治地方享有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等各种权益.
地方自治、民族共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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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8(中国法律)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研究”10JZD003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影响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研究”10BMZ00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城市化背景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研究”09YJC850017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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