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回归的中国环境法——从"盐城水污染案"判决的公众回应谈起
"盐城水污染事件"是从整体上反思当下中国环境法治的良好契机.对该案判决后公众回应的分析,发现在环境保护与法治原则之间存在特定的紧张关系,这表明当下中国环境法治与中国整体法治发展不够协调.在法治化的背景下,中国环境法治的困境可以解释为法治发展本身存在的困境,这应该成为我国环境法的前提性认识.基于此,中国环境法治实践应遵循法治原则,而环境法学研究应建构"法治化进程中的环境法学".
环境法、环境法治、法治、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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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论生态制度文明的建设路径--对近30年中国环境法制发展的回顾与反思"09YJC820025;河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苏跨地区环保法治研究"2008420911;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农村环境法治建设的基础理论探究"2010B18414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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