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利益平衡下高校数字图书馆的著作权责任机制
利益平衡是著作权制度的核心精神,但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场合,作为具有公益性的高校数字图书馆应当在尊重著作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社会的公众利益.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中遇到的著作权问题,实际上是著作权人利益与社会公益平衡到何种程度的问题.在具体分析高校数字图书馆所面临的著作权问题的基础上,可以从引入版权机关对于格式合同的审查备案机制、转换高校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判断逻辑、将著作权集体管理与法定许可相结合以及完善数据库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地制度建构,以实现著作权保护与高校图书馆知识信息服务二者利益的偏向于公共利益的协调.
高校数字图书馆、著作权、利益平衡、社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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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中国法律)
2009-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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