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国两制"下两地法律解释体制的冲突与协调——以"居留权案"中的法律解释问题为研究对象
基本法是以大陆法系为基础的,但基本法又是需要在以普通法为主的香港特区实施,因此,实施基本法与普通法的习惯必然有冲突与矛盾.法律解释问题涉及到香港的司法独立,并最终与保障香港地区的高度自治产生联系,于是大陆与香港两种法律解释体制的融合是"一国两制"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人大释法成功地化解了香港的人口压力或危机,表现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终审权的尊重.随着"一国两制"成为一种国家制度现实、法制现实和法治现实,两地法律解释体制之间正在不断地磨合并逐渐走向和谐.
一国两制、居留权案、人大释法、法律解释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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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中国法律)
教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理论研究课题"'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及历史经验研究"2008JYJ070
2009-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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