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租税合并"降低房价的不可行性——兼论我国房价高涨的原因
在有关物业税问题的争论中,关于房地产开发环节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应该纳入物业税的范畴,引起了学界的广泛争论.本文认为,土地出让金与物业税属于两个范畴的概念.主张在物业税改革过程中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实行租税合并是不妥当的.本文通过对高房价形成原因的分析,反驳了主张开征物业税以及租税合并可以平抑高房价的错误观点,并指出物业税的开征和土地出让金制度的改革不应该过分扩大其功能和作用.
租税合并、物业税、土地出让金、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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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3.3(城市与市政经济)
2008-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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