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33X.2006.06.023
论运用WTO规则解决美欧对华纺织品贸易摩擦
美欧联手对华纺织品设立贸易限制的依据是<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的第242务款,而以此设限缺乏法律根据.必须依法应对美国的"特保"限制,美欧设限损害了中国纺织业的发展和WTO的信誉度.为解决与关欧的贸易摩擦,中国主动提高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政府实施"主动配额"的斡旋方式,对纺织品实施临时出口许可管理.中国纺织品服装企业必须正确应对国际竞争中的贸易壁垒.
纺织品服装、贸易限制、WTO规则、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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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基金05JJD850009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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