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33X.2006.06.020
论和谐法律理念对东亚法治的价值
和谐是中华法律文化传统的基本理念,对东亚一些国家的法律体系产生过深远影响.当代和谐法律理念是东亚法律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内生动力,是对西方传统法治进行反思与超越的结晶,具有对东亚法治甚至人类法治产生一定效用的示范作用.
和谐、中华法律文化、东亚、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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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200304;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基金200304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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