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33X.2005.04.025
虚拟财产权初探
虚拟财产的保护可以从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实有权利三个层面上进行研究:在应有权利层面上,虚拟财产具有稀缺性、价值性、客观性以及非人格性,理应成为财产权保护的客体;在法定权利层面上,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虚拟财产权应该而且能够由应有权利上升为法定权利;在实有权利层面上,通过虚拟财产权制度的设计,为虚拟财产权由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转化提供制度保障.唯有如此,虚拟财产权才能够得到实现.
虚拟财产、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实有权利、制度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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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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