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打假维权工作首战告捷
随着乐清市人民法院(2011)温乐知初字第66号和(2012)温乐知初字第6号先后两起关于中凯KBO商标维权诉讼案件判决书送达,对柳市两家低压电器企业冒用KBO商标案件做出了”停止侵权、赔偿中凯经济损失”的裁决。两家企业均未作上诉.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了对假冒KBO产品的经营.停止了相关经营宣传,摘除了广告.并缴纳了罚金和赔偿金。这些均标志着中凯的打假维权工作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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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3(国民经济管理)
201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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