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817/j.issn.1672-3104.2022.05.013
大我优先: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道德律令与学理证成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民族理论体系的标识性概念.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潜藏着中华民族话语深刻的伦理诉求,即中华民族大我身份优先于多元民族的文化身份,中华民族大我利益优先于多元民族的群体利益,中华民族的政治忠诚优先于多元民族的民族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虽然强调"大我优先",强调权利不是先验的产物,是义务在先的效能回馈;但是也没有忽略"个体正当权利"和"少数群体权利".个体唯有秉持义务本位,致力于中华民族至善生活的追求,才能真正实现自我的正当权利.各民族群体唯有共同团结奋斗,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才能在共同富裕之中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中华民族共同体、大我优先、义务本位、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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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3(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VSZ088
2022-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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