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律学著作的输入与法制的"华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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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律学著作的输入与法制的"华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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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国伊始,朝鲜王朝为解决政权合法性之不足,将事大尊明作为立国之基,全盘移植并适用《大明律》.由于本国司法官员律学水平不高,对《大明律》的理解有限,朝鲜人决定从中国输入各种律学著作以明律意,并赋予它们法律效力,使律学著作的输入具有了法律移植的特性.即是说,明代律学著作的输入,是推动半岛法制"华化"的重要手段.从世宗到中宗的近百年间,每一阶段,都会输入一两部有代表性的律学著作,与当时的"华化"进程呈正相关关系,形成了一个解释各个版本《大明律》之完整的律学著作的序列.然而,律学著作的实践性使其受到了土俗因素的阻滞,而随着半岛文化的发展,意识形态动力亦处于不断衰减的过程之中,半岛法制的"华化"进程遂呈现出停滞状态,律学著作的历史使命亦告终结.

朝鲜王朝、《大明律》、华化

23

D909.9(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高丽移植唐代法制变异问题研究"14BFX143

2017-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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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2-3104

43-1393/C

23

201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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