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104.2017.01.005
利益衡量方法在屏蔽视频广告行为正当性判定中的适用
在屏蔽视频广告行为的正当性判定中,商业道德具体化的裁判路径始终无法给以透彻的说理,而利益衡量方法强调对案件事实的实质性判断,可有效弥补法律漏洞,并且其在适用中更具可操作性,故可作为行为正当性判定的新路径。在利益衡量方法的司法适用中,法官所秉持的“经营者利益至上”的利益衡量评判理念存在偏失,同时缺少具体方法来规范与指引利益衡量。对此,应确立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利益衡量评判理念,同时引入比例原则。经利益衡量,“优酷诉猎豹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涉及的屏蔽视频广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屏蔽视频广告行为、不正当竞争、利益衡量、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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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法学各部门)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实证研究”15BFX125
2017-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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