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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3104.2017.01.005

利益衡量方法在屏蔽视频广告行为正当性判定中的适用

引用
在屏蔽视频广告行为的正当性判定中,商业道德具体化的裁判路径始终无法给以透彻的说理,而利益衡量方法强调对案件事实的实质性判断,可有效弥补法律漏洞,并且其在适用中更具可操作性,故可作为行为正当性判定的新路径。在利益衡量方法的司法适用中,法官所秉持的“经营者利益至上”的利益衡量评判理念存在偏失,同时缺少具体方法来规范与指引利益衡量。对此,应确立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利益衡量评判理念,同时引入比例原则。经利益衡量,“优酷诉猎豹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涉及的屏蔽视频广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屏蔽视频广告行为、不正当竞争、利益衡量、比例原则

23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实证研究”15BFX125

2017-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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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2-3104

43-139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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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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