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104.2016.04.016
论人权价值实现的双重意蕴
在人类生活世界,人权价值是最能体现人的本质的价值尺度。人权价值作为一种正当性价值,是始源性价值、低限价值、构成性价值和多样性价值的统一。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理性是把人权价值实现于“人本身”,进而展开人的本质的逻各斯力量。人权价值的理论实现并不当然意味着生活实现。从理论实现到生活实现是人权价值的时代要求。人权价值的双重实现是作为一种过程展开的,是思想手段与生活目的、理论形式与实践内容的双重统一。把握人权价值双重实现的生成路径,要解决思想手段能否为生活目的提供合理性举措,理论形式能否促进实践内容朝着正确方向发展的问题。制度化法治与人情化德治的会通,从理性积累到民主进步的现实需求,从保障公共福利到对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促进社会经济文化观念等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是人权价值双重实现的重要生成路径。
人权价值、理论实现、生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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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82(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人权价值的生活实现问题研究”2016M591612
2016-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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