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104.2016.02.008
PPP协议中公共工程合作方经营权与公民公共服务选择权的冲突及其协调研究——基于PPP协议排他性条款的分析
随着PPP模式的广泛适用,PPP协议中排他性条款所保障的公共工程合作方的经营权与公民公共服务选择权的冲突也日益凸显.尽管排他性条款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公民的选择权也同样意义重大.冲突协调的关键在于:充分保障公民的事前选择权即公民参与权,并保留事后的相对性选择权.同时,在优先权约定、利益补偿及诉权等方面保障公共工程合作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二者利益的平衡.
排他性条款、合作方的经营收益权、公民的公共服务选择权、公民参与权、社会参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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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法学各部门)
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中国基本权利规范的宪法解释基准研究"CLS2015ZDZX02
2016-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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