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104.2015.06.010
中世纪晚期英格兰济贫法中的教会法元素研究
中世纪晚期的英格兰济贫法与中世纪教会济贫法之间有着明显的延续性,而非是与前代全然割裂的新系统。中世纪教会济贫法为英格兰济贫法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中世纪晚期英格兰济贫法中的教会法元素体现在堂区济贫职能的沿用、强调对济贫责任的承担、实施差别救济、强制布施等方面。然而,中世纪晚期的教会法学家们在他们前辈们创立的济贫理论之上停滞不前,对于一些急需解决的济贫实践问题也视而不见。中世纪教会济贫法由于逐渐脱离社会实际导致僵化,英格兰济贫法在继承其精髓的基础上,克服了这一缺陷,因而得以取而代之。
济贫法、英格兰、教会法、贫困、中世纪晚期
D909.93(法的理论(法学))
2016-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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