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104.2014.02.026
产权公共领域与农地确权颁证
由于地区差距、产业差别以及社区差异,使得公共领域的结构差异较大,且存在差序格局。而公共领域的存在正是公共利益构建的基础,也是个人理性与村社理性之间的桥梁。确权颁证的重点并不是对于产权公共领域的分解,而是在公共领域之上构建合作视角的产权合约。从近郊与远郊两个不同的确权颁证区域,可以得出农户对于产权的诉求的偏重存在较大差异,而产权公共领域的治理也存在较大的不同。但是,确权颁证的关键依然在于对产权公共领域的合理利用。
产权公共领域、个人理性、村社理性、确权颁证、产权组合、合作困境
C93-05(管理学)
2011年上海市社科规划系列研究课题“上海农田经营者队伍与组织研究”2011XAE006;2012浙江省台州市哲社规划规划课题“公共池塘资源视角下的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模式研究”12GHB01
2014-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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