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104.2009.01.008
我国发展对冲基金的法律瓶颈及对策分析
辩证地看,任何法律理念与制度并不存在什么严格的优劣与真伪之分,其差别仅在于一个此一时彼一时的被选择问题.尽管对冲基金意味着强大的风险与挑战,但是当一个市场缺少它时,这个市场也可能会残缺不全,缺乏应有的活力.因此,目前从事物本身的特性及国内经济之平衡增长之诉求等方面来探讨我国对冲基金阳光化问题,应当是很有意义的.
私募基金、对冲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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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09-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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