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104.2008.04.012
民事执行中当事人竞价执行模式研究
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程序在处理被执行财产过程中,过分强调国家对当事人意志的干涉,在没有区分财产价值范围和性质的情况下,一般都采用评估、委托拍卖等复杂程序进行执行,执行周期长,执行成本高.如果淡化职权主义色彩,适度吸收当事人参与执行程序,对共同共有、金额不大等被执行人的财产采用当事人竞价模式执行,既可以减少执行环节,降低执行成本,迅速处置财产,解决纠纷,防止执行环节的司法腐败,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事人之间财产纠纷的争执,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执行、竞价、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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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08-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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