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104.2008.02.009
论我国刑法学中的几对基础性概念
刑法首先是行为规范,其次才是裁判规范.纯粹的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都无法说明我国刑法的基本性质,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考虑,才符合我国刑法的基本立场.法益侵害说存在缺陷,应同时考虑规范违反说才能正确解释刑法规范的性质.
刑法、行为规范、裁判规范、行为无价值论、结果无价值论、法益侵害说、规范违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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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2008-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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