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104.2007.04.011
从俄苏之承看坚持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基调的必要性
从前苏联解体到俄罗斯,尽管政治体制发生了巨变,但其民事检察制度却几经变化又回到了原点,最后基本上保持了前苏联民事检察的原貌,其法律监督的基调仍然未变.深受前苏联监督基调影响的我国民事检察制度的变革虽势在必行,但无论从宪政还是从理论正当性的角度来看,其法律监督的基调都不应该也不可能予以改变.换言之,未来民事公诉的兴起,并不意味着我国现行民事抗诉监督制度的必然终结.
前苏联、俄罗斯、监督基调、民事检察、民事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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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07-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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