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230.2015.04.011
核准制与注册制:助长IPO泡沫还是抑制IPO泡沫?——以创业板为例
核准制与注册制属于两种不同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模式.核准制对IPO实行实质审核,体现了行政权力在IPO发审上的主导地位和决定性作用.这种以“入治”为主的制度模式,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实质审核的准确性亦存在偏差,发审效率偏低,制约了股市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催生和加剧股市IPO泡沫的根源.注册制以市场为导向,对IPO实行形式审核,将实质审核交给投资者,从制度上消除权力寻租,彻底摆脱“人治”给IPO发审带来的种种干扰,发审效率较高,有利于促进股市资源的优化配置.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强化IPO信息披露,通过严格执法,有效抑制IPO造假欺诈行为,降低IPO过程的信息不对称,促进IPO合理定价,能够有效遏制IPO泡沫的形成.因此,从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使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从传统“人治”真正迈向“市场化”,必将有效抑制我国股市IPO泡沫产生.
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核准制、注册制、IPO泡沫、创业板
F831(金融、银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BGL032
2015-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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