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896.2005.01.026
适时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农业科研单位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极大地激发了农业科研单位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农业科技事业和种子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促进了农业科研单位和种子经营单位的联合,加快了新品种研发推广和种子产业化的步伐.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种子产业化、科研单位、人民共和国、农业、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知识产权、科研创新、科技事业、经营单位、法律保障、保护条例、种子法、健康、机遇、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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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1(一般性理论)
2005-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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