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0549.2018.01.008
"越野车"外观设计案例评析
当前外观设计案件审查实践中,由于缺少类似于"三步法"的判断标准,对外观设计有效性的判断过于主观.本文深入学习了2016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例之"越野车(陆风E32车型)".该案例对外观设计案件判断中"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总结,并概括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判断方法和标准.笔者认为,该案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外观设计无效过程提出的比较方法、对于"一般消费者"以及"设计空间"的认定思路,对减小外观设计案件分析过程中主观因素的影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值得大家深入学习和研究.
无效、外观设计、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一般消费者、设计空间
2018-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