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0931.2011.08.021
杭州市中小学校医及卫生室配置情况调查
@@ 校医是学校卫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是全面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技术保障.<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老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为了解杭州市学校校医及卫生室设施的配备情况,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要求,杭州市卫生部门在2010年5-7月对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及卫生室配置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杭州市、普通中小学、校医、卫生室、配置、学校卫生、卫生工作、学生人数、卫生技术人员、农村中心小学、直接责任人、卫生部门、省教育厅、普通中学、技术保障、工作条例、保健教师、卫生厅、浙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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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61(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1-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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