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律法对性态的规范
本文以福柯的批判理论以及对圣经的社会科学批判为基础,使圣经中的性去神圣化,将之从神圣领域与意识活动中抽离出来,论及性的违规会突破宗教的、族群的与个体的边界.涉及贞洁、奸淫、强暴、复婚与乱伦等性态的律法,体现在约法典(出20:22-23:33)、圣洁法典(利17-26)与中命法典(申12-26)中.圣经律法呈现了一种父权制的意识形态,引发了有关性别与权力之关系的问题.
圣经律法、性态、性别
B97(基督教)
四川大学哲学社科青年人才基金
2011-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