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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抗生素残留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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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对畜产品的营养和安全越来越关注,特别是对禽类养殖中的抗生素残留问题更是提高到法律法规层面.我国对禽类养殖中抗生素的使用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193号令《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和“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兽药休药期规定》”等一系列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规定蛋禽在产蛋期间禁止使用抗生素,肉禽虽然可以使用抗生素进行预防和治疗活动,但必须严格遵循休药期规定,即在禽蛋中不能检出任何抗生素残留,禽肉中的抗生素残留指标必须低于国家规定的残留量.但在禽类养殖的生产实际中,经常出现抗生素检出超标现象,许多情形多是养殖户无意所致,造成产品的销毁和声誉的毁坏,经济损失巨大.本文针对全市一例肉蛋兼用型养鸡场所经历的鸡蛋中“氟苯尼考”残留案例进行分析,并从中得到借鉴.

鸡蛋、抗生素、残留、禽类养殖、农业部、休药期、兽药管理条例、公告、动物性食品、预防和治疗、肉蛋兼用型、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限量标准、食品动物、生活质量、品种目录、经济损失、国家规定、氟苯尼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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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1;S85

2020-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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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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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7307

33-109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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