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制定《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
为加强兽医处方管理,规范兽医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规定,农业部制定了《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凡与本规范不符的处方笺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使用。该规范对兽医处方笺格式、内容及处方书写要求都有详细规定,并要求兽医处方由处方开具、兽药核发单位妥善保存2年以上。保存期满后,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农业部、执业兽医、非处方药、格式、应用规范、管理办法、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行为、登记备案、单位、处方书写、处方管理、保存期、负责人、销毁、兽用、兽药
42
S56;S
2017-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