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的人类利益与生命尊严
在环境保护中,不同主体发挥着不同作用.随着重心下移,环境保护是由近及远且自下而上的以社区和园区为基础、以居民和员工为主体的日常实践活动,既是人们在劳动场所的常规操作,也是他们在生活家园的普通习惯.人类利益的获得要符合生态优先原则,这是一个环境保护的强纲领,不仅对社会经济发展构成约束,而且为环境保护提供指针.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人类之外的其他生命是沉默的绝大多数,它们必须有人为其权利和利益作代言人.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增加人类权利和利益之外的维度,保护其他生命的生存权利和尊重其他生命尊严的维度.搞好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更加美丽的家园.那个家园不仅属于人类,而且属于其他的生命.
生态优先、环境保护、共同利益、动物权利
D9;D616;F20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ZDA127
2024-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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