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政府有为
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在市场与政府、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框架下进行分析、讨论、谋划并予以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政府作为空间,既可以从市场在配置资源上的局限性角度来分析,也可以从有效市场的建设需要角度来讨论.政府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必须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逻辑,并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框架中进行,既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又要坚持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当下中国,有效破解基于地方政府之间关系而产生的地方保护进而避免市场分割,合理重构基于中央与地方关系而衍生的阻碍市场健康发展的行政权力配置格局,是政府有为的两个主要着力点.
统一大市场、政府有为、有为政府
F11;F27;D616
2023-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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