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功到立德:柏拉图论立法者教育
柏拉图把立法者教育视为实现法律统治的次好政制的关键环节.在《法义》中,他首先以克里特法律为例,分析了法治的结构性难题,进而得出结论,着眼于战争的立功不应成为立法的目标,立功立法观克服不了法治的结构性难题.要解决这一难题,须从立功转向立德.立法者教育须以立德为价值取向,使立法者认识德性的自然秩序,形成对立德立法观的主观认同,愿意以完整德性为依据,建立法律统治的秩序.
柏拉图、《法义》、立法者教育、德性
D915.13;D8;G80-05
2022-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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