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社会治理视域下罗尔斯“重叠共识”逻辑起点重释
多元化是现代民主立宪社会的基本格局,在丰富人们生活、激发社会活力的同时也带来社会整合难题.如何建构既能尊重、包容理性分歧又能有效整合、协调多元诉求的各种“命运共同体”逐渐成为现代社会的重大议题.罗尔斯的重叠共识理论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然而,这个方案也存在着薄弱之处,最主要的是其逻辑起点依然没有避免康德式的先验论假设以及风险厌恶偏好的主观认定,因此需要对其逻辑起点予以批判性重释.唯有将重叠共识建筑在主体间性的逻辑起点之上,才能合理解释理性源头及选择偏好问题.在此基础上,政治正义观念与制度相互结合和相互作用,从而确保多元社会的治理可以长治久安.
多元社会、重叠共识、主体间性、罗尔斯
本文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基于'重叠共识'视角的立法协商机制研究”;同时受浙江树人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资助
2021-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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