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治理的法律改革之道
在野生动物保护治理中,应秉承“保护优先”的原则,以“限制利用”取代“规范利用”原则,引入“风险预防”原则,防范公共卫生风险.应建构野生动物保护治理网络,加强行政部门协调,引入社会主体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参与,完善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与保护.应合理设定野生动物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完善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机制.应通过《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改,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来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治理法律规范的体系化.
野生动物保护、治理原则、治理网络、法律责任、行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合作规制的行政法研究”项目号:7BFX004
2020-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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