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幸福:论普鲁塔克对廊下派伦理学的批评
根据廊下派伦理学,人的幸福就在于与自然一致地生活.但在廊下派的价值三分中,符合自然的非善非恶事物与善、恶两种事物并存.由于廊下派认为符合自然的非善非恶事物与幸福无关,就导致了与自然一致的生活如何可能是幸福生活的问题.廊下派以区分普遍自然和人的自然作为解决方式,却遭到普鲁塔克的激烈反对.普鲁塔克否认,按照廊下派伦理学关于自然的区分和规定,人就能实现幸福.相反,廊下派伦理学中区分出的非善非恶事物是多余的,且即便承认这一划分,廊下派伦理学也无法恰当处理符合自然的非善非恶事物问题.普鲁塔克的批评表明,他是从柏拉图主义立场和柏拉图权威的角度来理解廊下派伦理学.
廊下派、普鲁塔克、自然、伦理
B0-0;B502.44;B82
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19WKPY01
2020-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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