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20X.2016.05.020
立法视野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范式重构
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与成效前所未有,但行政审批最关键的问题仍未解决,以审批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并未改变,政府与市场关系并未完全理顺,持续改革的根基还不牢固.改革周而复始十余年,既因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束缚,更是行政管理立法不完善所致.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改革问题已经越来越表现为立法问题,很多审批项目的失序都源于立法的失灵.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举措时,必须同步考虑立法问题,通过立法划定政府权力边界,提升整体治理能力.
行政审批、立法规制、整体政府
D63;C91
201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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