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20X.2014.06.005
自然状态即是一个“社会”——论洛克的自然状态学说
洛克的“自然状态”理论的独特之处在于,这种自然状态受自然法的支配,而自然法就是理性法或道德法,因此,自然状态也就是有法则而有道德的关系世界,包含着一系列关于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则.在此意义上,洛克的自然状态实质上是一种社会状态,而不是像霍布斯或卢梭心目中那种非社会性的状态.这意味着,政治社会是基于一个(受道德法支配的)伦理社会.
自然状态、社会、自然法、相互性关系、自由权
I10;G41
2014-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