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20X.2012.04.022
德国宪法诉愿的双阶受理程序及其法理——兼论对我国立法法第90条第2款的启示
我国《立法法》第90条第2教的公民提请审查乃是一种非典型的宪法诉愿机制,自确立以来虽屡有公民“问津”,但迄今仍然缺乏显在的实效性.德国现行的宪法诉愿制度堪称当世之典型,这尤其体现在受理程序的双阶构造,即联邦宪法法院合议庭的初步受理与审判庭的正式受理.在初步受理环节,宪法诉愿必须具备四项适法条件;基于宪法诉愿的双重功能定位,联邦宪法法院还发展出相应判断基准,以此指导双阶受理程序的展开.德国宪法诉愿的程序品位及其法理为吾人提供了诸多启迪.
立法法第90条、宪法诉愿、受理程序、适法条件、判断基准
D91;DF6
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项目法治国家的程序进路——兼论《立法法》第90条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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