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20X.2010.02.023
论凯尔森"纯粹法学"的内在矛盾
凯尔森的纯粹法学力图否定形而上的自然法和法社会学,而对法进行封闭的纯粹实证分析.为此,其提出了一个用以解释法的效力的理由--基础规范.但基础规范本身是先验的逻辑假设,因而属于反实证的;并且基础规范也是非自足性的,仍需法的实效性作为条件.这就不可避免地将法律引向外部因素,从而消解了纯粹法学的初衷--"纯粹性".这是凯尔森纯粹法学在理论上无法圆融的内在矛盾.
纯粹法学、基础规范、实在法、自然法、矛盾
D9 ;DF0
2010-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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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