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20X.2004.04.002
重构政府经济基础--对转变政府职能问题的深度思考
政府作为社会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现实的运行模式及其职能的选择,主要不取决于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而是取决于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所有制形式和产权制度.我国政府经济基础初创于1956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重构于1978年开始的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革,以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国企(传统公有制的最后堡垒)改制、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和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为标志,已初步形成以"新式公有制"与"新式私有制"为有机共存的综合经济基础,它将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私有制改造、公有制改革、国有制改制、综合经济基础、政府职能
D6(中国政治)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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