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20X.2000.02.013
论公营企业的集团化
公营企业存在于世界上各个国家,目前,许多国家的公营企业发展呈现出集团化经营的趋势,这对我国的公营企业改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营企业集团与民营企业集团在集团组织形式上并无重大区别,同样也是以经营产权为企业间的主要联系纽带,以核心企业起主导作用,集团的内部结构可分为多层次,集团经营需有整体战略方针,集团本身不作法人单位,不负民事责任。政府应对存在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中的公营企业集团作直接的控制,实行有弹性计划管理,严格把握企业集团的经营方向。
公营企业、企业集团、政府、经营
F27(企业经济)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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