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证据开示规则形塑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4134/j.cnki.cn33-1337/c.2022.03.015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证据开示规则形塑

引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是控辩双方的平等协商.平等协商的前提是通过证据开示保障双方在获知案件事实与证据信息上的对称性,尤其是辩护方对证据信息的知情权,进而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与真实性.《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29条授权检察机关探索证据开示制度.证据开示制度的样态表现为"双方规制型"与"单方规制型"两种模式,后者更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际.检察机关单方面向辩护方开示证据材料,需在程序上规制开示的适用阶段、方式、范围以及辩护律师的作用等具体规则,建立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际的证据开示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证据开示、知情权、单方规制型

DF73(诉讼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工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

2022-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54-16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1009-1505

33-1337/C

2022,(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