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34/j.cnki.cn33-1337/c.2021.06.014
法庭剥夺律师辩护人资格的理论反思
近年来,律师被法庭剥夺辩护人资格在我国刑事审判中时有发生.律师不被允许继续参与庭审,通常发生在律师被驱逐出庭、主动退庭、未按时出庭或被法院认为不具备辩护条件等情形中.为了维持法庭秩序、维护司法权威,应当承认法庭在特定情形下剥夺律师的辩护人资格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为了避免法庭权力被滥用,减少负面影响的"外溢",也应当对法庭实施这一行为加以限制,包括高度重视当事人的意愿、从严限定法庭剥夺辩护人资格的事由、严格界定作出决定的主体并规范相应的程序机制.与此同时,还应系统性地加强对辩护律师的权利救济、重视对被告人的辩护权保护.
刑事辩护;被剥夺辩护人资格;法庭;辩护权
DF715(诉讼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
2022-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5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