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34/j.cnki.cn33-1337/c.2019.03.006
远程作证的条件及其衡量 ——基于澳大利亚司法个案的观察
当下远程作证等电子司法手段的运用缺乏可预测性,恣意性问题逐步凸显.如何构建远程作证规制的观念与方法基础,澳大利亚的实践提供了有效样本.通过其司法个案观察,远程作证条件可理解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的区分,出庭不便的具体情形与阻却远程作证的因素均为法官衡量的基本内容.在两者之间权衡时,摈弃实用主义立场,坚持司法公正的价值取向,以保证远程作证条件适用的一致性与妥当性.
澳大利亚、远程作证、运用条件、衡量基础、个案观察
DF72(诉讼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事诉讼视听传输技术作证研究"14YJA820013
2019-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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