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05.2016.03.006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范围决定了执行检察监督权限度.从宏观层面来看,它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权行使的正当性基础;从微观角度而言,它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程序运行和保障机制设定的前提.民事执行监督范围主要涵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象和监督事由两个方面.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象的设定,应坚持以民事执行公权力监督为本体,而将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的违法行为排除于外;对民事执行监督事由的设定,应循着“一体两翼”模式结构,即以监督执行权异化为主体,沿着违法执行行为和消极不作为监督两个侧翼渐次展开.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对象、监督事由
DF84(司法制度)
2015年度浙江省高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运行机制研究”
2016-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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