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05.2011.03.005
对能动司法理念的反思及方法论定位
司法能动主义是法治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司法理念的基本延伸,而不是对司法理念的背叛和超越.这和我国目前所倡导具有明显口号性、社会应急性、政治任务性和意识形态性的能动司法主张及经验明显不同.如何规范地理解、运用能动司法.一是不适宜从理念高度探讨能动司法,应坚持司法的法治理念;二是应设法通过法律方法和技术,节制、规范能动司法活动,促使能动司法不违背法治理念.
司法能动主义、能动司法、司法理念、法律方法
DF8(司法制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司法能动与中国特色司法发展道路的探索》10BFX050
2011-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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