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05.2011.01.001
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的"六个转变"
服务型政府需要通过重塑政府与公民的关系、调整政府职能结构、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再造政府绩效评价机制、构建行政问责制度、确立行政理念等基本路径,实现6个根本性的转变:从"政府本位""权力本位"到"公民本位""权利本位";从"社会管理为主"到"公共服务为主";从"基于强制"到"基于同意";从"内部评估"到"公众满意";从"问责运动化"到"问责法治化";从"为民做主"到"为民服务".
服务型政府、政民关系、政府职能、政府绩效、行政问责、行政理念
DF3(行政法)
教育部200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深化行政问责制度改革研究》09JZD0033
2011-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