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05.2010.04.003
美国司法能动的历史发展
司法能动是发端于美国的一种重要的司法哲学.美国司法能动的代表性时期为马歇尔法院、沃伦法院和伯格法院时期.美国的司法能动并非源于宪法的明确规定,而是联邦最高法院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罗伊诉韦德案等众多案件中通过"立法性司法"确立下来的.美国司法能动的成功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法治背景.
司法能动、法官造法、民主、司法克制
DF8(司法制度)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能动与中国司法发展道路的探索"10BFX064
2010-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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